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推广应用与道路测试管理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打造相关示范应用场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成都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龙泉驿区智能网联低速无人车道路测试与示范运营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范》),《管理规范》已于2023年7月22日通过区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正式公开发布,请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龙泉驿区智能网联低速无人车道路测试与示范运营管理规范(试行)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产业发展局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运输局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