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职改办《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株职改办发〔2023〕2号)要求,经石峰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拟确认于兆智等2位同志获得初级职称,现将认定通过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6日至11月22日),公示期间,如对相关人员有异议,可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石峰区人社局反映情况(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联系电话:0731-22629700电子邮箱:5784053@qq.com邮寄地址:株洲市石峰区响田东路268号区政府大楼318办公室附件:2023年度株洲市石峰区民营企业初级职称认定通过人员名单株洲市石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