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江都区推进江苏省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区建设的要求,现依照《江都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方案》,开展农村电商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明确如下:一、补助对象江都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以下简称“示范园”)范围内,且年网络零售额不低于20万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其他种养大户等),对涉及示范园主导产业(即水稻产业和以金花菜为特色的蔬菜产业)的农村电商经营主体给予优先支持,二、补助范围为支持示范园内农村电商经营主体建立农副产品线上销售平台,对于农村电商经营主体在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发生的流动资金贷款(以贷款合同日期为准)实行贴息,四、申报时间2023年11月23日前申报,五、申报材料1、江都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内农村电商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补助申请表,2、贷款贴息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3、江都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农村电商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申报明细表4、农村电商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5、贷款合同、借款借据、银行利息回单、银行流水等相关手续及电商销售合同、网络销售额明细证明材料复印件,报送至江都区农业农村局市场与信息化科,附件:1、江都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农村电商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补助申请表.docx2、贷款贴息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docx3、江都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农村电商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申报明细表.docx扬州市江都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