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旅产业发〔2020〕78号)、省委宣传部《关于推进浙江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宣〔2021〕59号)精神,现就我省加快推进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努力将数字文化产业打造成为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标志性成果,把加快推进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推动数字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深度粘合、融合发展,加快推进数字文化产业成为新时代文化高地和全国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样板地的新动能,二、重点任务(一)夯实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基础1.丰富内容建设,推动数字文化内容创新发展、鼓励艺术品、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资源的“数字孪生”,推动数字文化产业相关技术和服务标准走出去,加强数字文化产业集聚发展,加快建设中国网络作家村、中国(之江)视听创新创业基地、杭州国家数字出版基地、浙江国家音乐产业基地、国家(杭州)短视频基地、浙江数字文化国际合作区等发展平台,以数字化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研究制定本地区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研究制定数字文化产业和文旅产业数字化改革支持政策,把人才培育作为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