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制定《吴兴区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吴兴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2022年3月31日吴兴区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资产出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浙江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湖州市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区人民政府授权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管理的区属国有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第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资产出租管理内控制度和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资产出租方案的内容应包括:拟出租资产的产权状况、实物现状、资产清单、出租原因、业态用途、出租期限、承租人条件、租金底价与确定依据、租金收取与管理办法、招租方式等,具体可采用公开招租、协议租赁和企业自行组织招租等方式进行,第九条企业资产出租应纳入资产交易范围规范管理,除允许采取协议租赁和企业自行组织招租情况外,第十条下列情况之一可以采取协议租赁的方式进行:(一)企业应当在租赁管理内控制度中科学合理确定零星资产的认定标准,招租管理办法需及时向国资监管部门(或主管部门)、审计部门备案,第十五条资产出租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规定与承租人签订规范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出租资产基本情况,第二十条企业应明确资产出租的具体管理部门和专业管理人员,企业监事会、内部审计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对本企业的资产出租管理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