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项目开工、项目投产、贷款贴息、项目引荐、特大项目支持等5方面予以奖励,开工后6个月内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3000万元的,制造业项目按约定完成投资并投产运营的,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给予一次性项目投产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3000万元,每家企业贴息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800万元,如成功引荐招商引资重点产业项目(不含增资扩产项目)落户汕头,且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5亿元以上的,项目完成约定投资并投产运营后,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0亿元以上且符合要求的重点产业项目,该政策所涉招商引资重点产业项目是指2023年4月1日后在汕头市新引进或增资扩产的单个产业项目,且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奖励办法》既对重点产业项目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