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可选择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第六条揭榜挂帅项目分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两大类,由有技术需求、应用场景且符合应用条件的市内企业进行揭榜转化,第七条技术攻关类项目双方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发榜方1.主要为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企业,项目揭榜方为企业的,第八条成果转化类项目双方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发榜方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4.能够提供揭榜项目成果转化所需的资金、场地、市场等配套条件,同一项目发榜方既不能作为揭榜方进行揭榜,有意向的揭榜方应结合张榜项目具体需求及自身能力,技术攻关类项目发榜方(成果转化类项目揭榜方)登录开封政务服务网进行申报,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签订合作协议成功揭榜项目的揭榜方资质条件、揭榜方案可行性、发榜方满意度等进行论证,技术攻关类项目发榜方应率先向揭榜方支付(或成果转化类项目揭榜方应率先自行投入)不低于项目合同总额30%费用,将技术攻关类项目发榜方(成果转化类项目揭榜方)补助资金纳入年度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中,第四章项目监管第十一条揭榜方已按协议内容开展技术攻关工作,第十二条因发榜方或揭榜方原因造成项目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