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常翠园家庭农场等有关农业企业:根据《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南安市财政局关于南安市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企业建设项目的批复》(南农〔2022〕498号)和《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南安市常翠园家庭农场调整2022年农业物联网示范项目建设范围请示的批复》文件精神,南安市常翠园家庭农场等6家企业已按批复内容完成建设任务,并公示无异议,现将2022年南安市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企业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第二批)30万元下达给你们,请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附件:2022年南安市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企业项目资金(第二批)分配表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南安市财政局2023年11月15日(此件主动公开)南安市常翠园家庭农场等有关农业企业:根据《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南安市财政局关于南安市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企业建设项目的批复》(南农〔2022〕498号)和《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南安市常翠园家庭农场调整2022年农业物联网示范项目建设范围请示的批复》文件精神,南安市常翠园家庭农场等6家企业已按批复内容完成建设任务,并公示无异议,现将2022年南安市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企业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第二批)30万元下达给你们,请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附件:2022年南安市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企业项目资金(第二批)分配表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南安市财政局2023年11月15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