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奖励资金(第一批次)的通知》(桂财工交〔2023〕332号)的要求,现将江南区2022年度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分配明细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17日,如有异议者,请具实名提供书面异议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一式一份)来电、来函、来信等方式寄送南宁市江南区交通运输局,匿名的异议和超过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寄送地址: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邮政编码:530031,联系电话:0771—4885259,电子邮件:jngjtj0126.com),附件:1.1.南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奖励资金(第一批次)的通知》(桂财工交〔2023〕332号)2.南宁市江南区2022年度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费改税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南宁市江南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11月15日表格名称1.南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奖励资金(第一批次)的通知》(桂财工交〔2023〕332号).pdf南宁市江南区2022年度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费改税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xlsx操作下载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