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现将绩效评价结果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绩效评价结果等级“优秀”经评价,绩效等级“优秀”,对照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强化预算绩效主体责任意识,认真学习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严格执行《中共新罗区委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罗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办法〉的通知》(龙新委办〔2019〕59号)、《龙岩市新罗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龙新财绩〔2020〕2号)等文件,强化预算绩效主体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开展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三)立即抓好专项工作,改进资金支出分配和管理,完善资金分配政策和标准,制定资金监管措施,确保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