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按照《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调整下达中央服务业发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扶持政策等事项的通知》(辽知规发〔2023〕3号)和《关于确定各市组织开展2023年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有关项目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于10月16日至11月3日,公开征集我市有意愿自实施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的企业,经企业自愿报名、市市场局审核申报材料,党组会评审,拟确定支持辽宁恒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开展2023年度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21日),公示期间对拟支持企业如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和联系方式,单位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不予受理,联系人:张富嘉电话:2802933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