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收贮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16〕155号)文件要求,我县严格按照项目申报程序,坚持“公开申报、竞争立项、自下而上、逐级编制”的原则,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项目目标任务、实施对象、建设内容、补助标准及程序,以垫江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垫江县2023年病死畜禽收贮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通知》(垫农发〔2023〕111号)文件通过内网下发各乡镇(街道),经业主自愿向乡镇申报、乡镇初审后汇总上报县农业农村委,2023年11月10日,县农业农村委按照《垫江县农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垫农发〔2021〕143号)组织专家评审,现将通过评审并拟上报备案的垫江县2023年病死畜禽收贮点建设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举报电话:023-74512405(垫江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对公示项目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举报,附件:垫江县2023年病死畜禽收贮点建设项目专家评审结果表垫江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