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做好我市2023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关于组织韶关市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韶人社函〔2023〕80号)和《关于做好乐昌市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乐人社函[2023]101号)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度我市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初级职称评审与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受理时间、地点、条件(一)受理时间材料受理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二)受理地点乐昌市建筑工程初级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乐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筑职称评审办),(三)受理条件1.申报人学历、资历条件应根据申报级别、专业满足下列相应文件规定的要求:《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33号),《广东省建筑工程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填报指南》,《建筑工程专业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指南》,二、申报途径申报人及各单位请认真阅读申报指南,有用人单位的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须提前预约,携带《2023年度乐昌市职称评审申报人员名单统计表》前往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缴费,四、网上申报注意事项(一)评审会名称为“乐昌市建筑工程初级评审委员会”,五、咨询及预约报送材料方式申报人所在单位可通过拨打市建筑职称评审办电话进行咨询及办理预约业务,附件:《关于组织韶关市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韶人社函〔2023〕80号)、《关于做好乐昌市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乐人社函[2023]101号).zip乐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