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09〕71号)文件精神,通过公司申报并经我中心审核,决定给予松阳县盛世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风险补偿金15.45万元,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0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限内以真实身份向我中心书面提出,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本人真实姓名,我中心将按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密,并对书面意见进行研究,匿名异议不予受理,通讯地址:松阳县西屏街道府前街1号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邮编:323400联系单位:松阳县大数据和金融发展中心联系电话:0578-8077520松阳县大数据和金融发展中心2023年11月14日本文授权本网站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