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49号)的要求,经单位审核、公示后申报至人社部门,经审核,陈吉涛等14人符合企业在职工参保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证书真实有效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现对陈吉涛等14人发放技能提升补贴的情况进行公示,若对领取补贴人员有异议,请与特克斯县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孟婷婷联系反映情况,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1月18日监督电话:0999-6621371附件:技能提升补贴公示人员名单特克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