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升示范区孵化载体的创业孵化服务能力与管理水平,按照《杨凌示范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杨凌示范区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等精神,现就2023年杨凌示范区孵化载体运营评价工作通知如下:一、评价对象全区范围内经科技系统认定(备案)的示范区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孵化载体,二、评价内容(一)载体管理主要评价孵化载体管理制度、运行机制、专业培训的运营管理人员比例、管理水平及专业化水平完善程度等,(二)服务能力主要评价孵化载体创业导师与在孵企业总数比例、孵化载体签约的中介机构数量、考核期内孵化载体服务与投资收入占总收入比重等,(三)孵化绩效主要评价孵化载体考核期内为在孵企业(项目)提供服务工作、在孵企业数量、新增申请知识产权/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在孵企业数量等,评价分为优秀(A)、合格(B)和不合格(C)三个等次,对评价为不合格的载体,连续2年不合格的,四、有关要求1.请各孵化载体认真填写《杨凌示范区孵化载体运营评价申报书》《新增在孵企业名单》《新增毕业企业名单》《创业导师信息表》(附件2-5)并提供实证资料按顺序装订,于2023年11月20日前报送至示范区科技创新局(政务大厦438室),须向科技创新局提交书面说明,视为评价不合格,3.示范区科技创新局近期将组织对提交资料进行评审并实地查看相关情况,五、联系方式联系人:段晨虎联系电话:87038465邮箱:1119738153@qq.com附件1:杨凌示范区孵化载体运营评价指标体系.docx附件2:杨凌示范区孵化载体运营评价申报书.docx附件3:新增在孵企业名单.doc附件4:新增毕业企业名单.doc附件5:创业导师信息表.doc杨凌示范区科技创新和转化推广局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