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配套建设道路实行财政定额补助的通知关于《关于对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配套建设道路实行财政定额补助的通知》的解读2021年11月,对于依法规范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配套建设道路建设,配套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内道路设施必须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进行,配套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内道路设施既要满足产业发展需要,二、《通知》明确了补助范围配套建设道路设施必须在规划的现代农业园区内实施,园区内配套建设的道路质量、建设标准等必须按既定建设标准执行,四、《通知》明确建设标准与补助标准1.建设标准(1)园区配套主干道,2.建设模式(1)园区内配套主干道,也可以在乡镇指导下园区业主自建或委托施工队伍的方式组织实施,园区业主可采取自建或委托施工队伍建设的方式组织实施,项目实施主体应严格按照建设程序及时组织实施,由区交通运输局组织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乡镇等单位进行综合验收,区交通运输局按程序向区财政申请拨付补助资金六、《通知》明确了资金来源由区政府常务会根据每年向上争取的补助资金、涉农整合资金、实施乡村振兴专项债券等资金的情况审定每年用于现代农业园区配套补助资金总量,共同做好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内配套公路建设工作,组织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组成项目建设联合督查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