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小额贷款办理的程序规定1.1贷款对象1.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执行,2.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1年内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达到95%以上的小微企业,3.小微企业符合上述条件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1.2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0万元,1.3贷款期限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但累计不得超过3轮,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