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认定工作指引》,现将2023年度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类别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二、申报时间2023年11月13日-11月20日三、申报规则(一)基本条件申报认定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具有行业公认的技术和服务能力,或与科技成果富集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建立了密切合作关系,3.具备开展成果转化综合服务所需的空间、仪器设备等基础条件,其中从事成果转化综合服务的专职人数不少于10人,6.年度综合服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对申报主体的成果转化服务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年度验证服务项目5个以上,年度服务企业10家以上,5.技术转移能力,年度促成技术转移项目10项以上或技术合同成交额1000万元以上,四、申报流程(一)单位申报申报单位填写《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申报认定书》《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诚信承诺书》,(二)申报咨询1.政策咨询电话:656921842.高新区咨询电话:67880443五、注意事项(一)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统一命名为“武汉市xx(技术方向)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度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docx东湖高新区科创局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