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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部分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资格的公示

毕节市农业农村局 | 2023-11-13
经“全国乡村产业监测与管理信息系统”监测,全市有88家经营主体因停止运营、注销、被收购等原因,监测不合格,不符合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运营标准,根据《毕节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查并上报、市级组织评审、逐一发放撤销告知书等程序,对上述经营主体的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资格予以取消,并收回证书,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3-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0857-8239293、8234784;署名材料发邮箱:bjsjzz2020@163.com,附件:2023年拟取消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资格名单.xls毕节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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