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利用抛(撂)荒山垅田复耕种粮,根据《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泉州市粮食生产工作奖补等8个项目的通知》(泉农综〔2023〕3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并经局党组会研究,拟确定洪梅镇及英都镇仕林村、码头镇仙美村、柳城街道露江村为2023年度市级发展粮食生产工作奖补对象,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3日—11月17日,如有异议,请向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或市纪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反映,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0595—86381801市纪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0595—86388101传真:0595—86375480南安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13日为进一步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制度,统筹利用抛(撂)荒山垅田复耕种粮,根据《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泉州市粮食生产工作奖补等8个项目的通知》(泉农综〔2023〕3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并经局党组会研究,拟确定洪梅镇及英都镇仕林村、码头镇仙美村、柳城街道露江村为2023年度市级发展粮食生产工作奖补对象,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3日—11月17日,请向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或市纪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反映,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0595—86381801市纪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0595—86388101传真:0595—86375480南安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