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海区2023年“迎金秋贺国庆”促进汽车消费活动实施方案》,9月21日—12月20日在我区注册登记的限额以上汽车零售企业购买汽车(购车时间以发票开票时间为准),可凭本区购车发票申请汽车补贴,汽车补贴总额为100万元,最后一名申报者补贴金额按结余金额且不超补贴标准为准,截至2023年10月8日,形成了江海区2023年“迎金秋贺国庆”促进汽车消费补贴资金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共7天),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附件:江海区2023年“迎金秋贺国庆”促进汽车消费补贴审资金核通过人员名单.xls江门市江海区经济促进局2023年11月10日联系人:张小姐电话:0750-3861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