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达基本标准及以上名单公示为了推动村卫生室建设提档升级,切实提升我市村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全省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赣卫基层函〔2023〕2号)文件精神,我市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村卫生室服务能力评价工作,经过村卫生室自评及县级卫健委复核,市级随机抽取县区村卫生室进行实地复核和一致性评价,对村卫生室的基础设施与管理、人员配备与培训、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考评,经严格评审,现将我市达基本标准及以上村卫生室名单公告(见附件1)上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11月13号上饶市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评价达基本标准及以上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