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公告(南京香阳楼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绿博园店)南京香阳楼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绿博园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规定,决定于2023年11月10日后对(张祖耀)投诉你单位在2019年9月至2022年5月期间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事宜进行稽核,本通知于2023年11月8日邮寄被退回,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规定,我中心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南京市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南京市水西门大街61号504室)领取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公告送达5个工作日后,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规定,我中心将向你单位下达《南京市社会保险稽核结果告知书》,特此公告,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2023年11月13日点击查看:宁社险管稽通字〔2023〕第2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