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通知》(农办市〔2021〕7号)要求,石首市农业农村局、石首市财政局认真组织实施方案,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组织完成了我市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并批准实施,现将拟批准建设主体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17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项目建设投诉、咨询与举报电话:石首市农业农村局0716-7290000附表:石首市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县项目主体申报花名,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