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聊城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细则>的通知》(聊工信发[2021]102号)等文件要求,现开展2023年聊城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工作,2.数字化车间或智能工厂已投入运营,且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等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3.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数字化车间或智能工厂投资的决算报告,(需提供所在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5.近两年没有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需提供所在辖区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二)数字化车间申报条件1.车间总体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数字化建模,实现制造执行系统(MES)和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的信息互联互通,(三)智能工厂申报条件1.至少具备1个数字化车间,2.重点介绍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建设情况,4.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运行实景照片,7.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数字化车间或智能工厂投资的决算报告,三、申报要求各县市区工信部门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为加快我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培育库建设,邮箱:lcsgxjzbcyk@lc.shandong.cn附件:1.申报聊城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汇总表2.聊城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申报书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11月13日附件:附件1:申报聊城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汇总表.docx附件2:聊城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