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3年拟新建省技术创新中心的公示按照《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拟立项新建的省技术创新中心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13日起至11月17日止,公示期内,对公示中心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河北省科技厅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非书面形式反映情况材料、逾期材料(以邮戳为准)和匿名材料,通讯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5号科技大厦1227室收件人: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平台与基础研究处联系电话:0311-86251011监督电话:0311-86252318附件:2023年拟新建省技术创新中心名单.doc河北省科学技术厅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