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组织受理2023年度质量发展重大研讨交流活动资助,经自主申报、资格审查,我局拟对1家单位承办的1项活动给予资金资助(附件),现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资助单位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须提供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天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莞温路552号1号楼305室邮编:523000联系人:质量发展科金树电话:0769-23109797附件:2023年度质量发展重大研讨交流活动拟资助单位情况表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1月8日附件序号拟资助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办活动名称拟资助金额1东莞市电动车自行车行业协会51441900MJM39626XP电动车产业质量提升高峰论坛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国家标准宣贯会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