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99号)及《顺昌县农业农村局、顺昌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顺昌县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顺政农〔2021〕13号)文件精神,2021年已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经顺昌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及电话抽查核实,现对拟补助情况(第三批)进行公示,其中农户补助金额为人民币241491.84元,主体补助金额为人民币160994.56元,合计人民币402486.40元(详见附表),公示期7天(2022年1月4日--2022年1月10日),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公示电话:0599-7832283联系人:何美凤姜巧丽附件:1、顺昌县2021年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对象、补助资金公示表(第三批)2、顺昌县2021年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资金补助公示表(第三批)顺昌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1月4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