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市长泰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项目立项的批复》(漳泰农综〔2021〕45号)文件精神,由长泰区宝绿蔬菜专业合作社承担的2021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项目已完成全部项目建设,我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现场验收及审阅相关材料,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及补助环节投资要求,专家组一致同意验收通过,现予公示,项目名称承担单位建设地点完成补助环节的建设内容及规模完成补助环节相关投资额(万元)补助金额(万元)大棚蔬菜雾化微喷示范基地长泰区宝绿蔬菜专业合作社陈巷镇戴墘村1.购置安装11千瓦变频控制器2.购置安装12亩雾化微喷设备10.22535公示时间:2022年1月4日-1月10日,共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联系:曾静雯,手机:18705967068,漳州市长泰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1月4日附件: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