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西吉县2023年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党办发〔2023〕20号)、《关于印发<西吉县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通知》(西党发〔2023〕9号)、《关于印发<西吉县2023年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党农发〔2023〕9号)文件要求,2023年10月28日-11月2日,县级验收组对32家新型经营主体实施的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通风库)进行了现场验收,通过对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安装、库容、设施设备购置(票据查验)、财务档案、一库一档资料、联农带农等内容的验收,32家新型经营主体实施的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通风库)符合项目实施方案要求,验收合格(具体验收结果见附表),现对验收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天,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请以电话、来访或书面形式向西吉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举报,反映的情况要实事求是,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公示期限:2023年11月12日-2023年11月21日投诉电话:0954-3012739、12317(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来信、来访地址:西吉县农业农村局附件:2023年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通风库)建设项目资金兑付表西吉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12日附件下载:西吉县2023年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通风库)建设项目资金兑付表.xlsx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