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人社规〔2023〕10号)文件精神,按照“提交申请、入户核实、村(居)评议公示、镇(街道)审核、县级比对审定”等识别程序,区乡村振兴局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开展信息比对,确定158人,金额26600元,以省外400元/人,省内、市内、县(区)外200元/人,县(区)内100元/人标准发放,现予以公告,具体名单见附件《云溪区2023年度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发放名单》,附件:云溪区2023年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发放名单.xlsx云溪区乡村振兴局202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