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省科技厅发布的《关于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我市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资金支持对象为自《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科技改革攻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印发之日(2020年12月16日)起纳入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备案并按时还本付息的企业,企业可选择申报截止日前完成结清确认的任意一笔贷款申请贴息,已享受过省级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支持的企业不再重复享受,二、贴息标准按照企业选择的备案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40%进行补贴,三、申报流程(一)银行结清确认(2023年11月8日至11月30日),由各区县科技局组织各有关银行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通过“网上大厅—服务—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管理系统—企业还款确认”,(二)企业在线申报(2023年11月8日至11月30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通过“网上大厅—服务—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管理系统—贷款贴息申请”,采取区县科技局、市科技局、省科技厅三个环节逐级审核,企业所在区县科技局(二级主管部门)负责初审、市科技局(一级主管部门)完成本地企业贴息申报信息复审并推荐至省科技厅,(五)各区县科技局需做好本地企业贴息申报组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