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总河长办公室印发《四川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川总河长办发〔2018〕3号)等文件要求,雅安市雨城区水利局划定了雨城区草坝镇白枝庙河管理范围,经区政府批准,现公示如下:1.按河流行政区划和雨城区河湖长制工作职责范围,确定雨城区白枝庙河管理范围划界河段为:雅安市雨城区白枝庙河干流河段,白枝庙河雨城区出境处坐标X:3325227.7277,2.白枝庙河干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为:断面BZMYA-16(桩号6+699)~断面BZMYA-23(桩号7+761)长1062m的河段左岸系雨城区的物流园区,根据国家《防洪标准》(GB50201-2014)、《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中小河流治理实施规划编制说明》和《雅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四川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操作指南》的有关规定和基本精神,确定白枝庙河断面BZMYA-16(桩号6+699)~断面BZMYA-23(桩号7+761)段划界标准为50年一遇,有堤防且达到防洪标准的河道,有堤防但未达到防洪标准的河道,按照满足河道防洪标准的设计洪水位来划定管理范围,管理范围为满足该河道防洪标准的设计洪水位与山丘体交线之间的水域、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等,对于河岸线高程低于防洪标准设计洪水位的河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构)筑物、乱倾乱倒、非法采砂取石和从事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生产经营活动,河道主管机关为雅安市雨城区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