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作安排,我单位正在开展泸州市安富第二过江通道(邻玉长江六桥)及连接线工程跨江桥梁命名工作,依据《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53号)相关规定,拟将“泸州市安富第二过江通道(邻玉长江六桥)及连接线工程跨江桥梁”命名为“邻玉长江大桥”,现按程序在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将意见反馈至我单位,具体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二、意见反馈方式(一)信函方式: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阳南路34号,邮编:646000(二)邮件方式:384398240@qq.com(三)联系人:杨普建0830-3626072(工作日)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一中心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