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江苏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工作,10月27日,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了《关于印发〈江苏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的通知》(苏文旅规〔2023〕4号),进一步明确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的审核登记、变更、注销和续期换证相关要求,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的通知》(苏文旅规〔2023〕4号)文件要求:2023年11月27日前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对照《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的通知》(苏文旅规〔2022〕1号)和《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文旅规〔2022〕2号)申请,2023年11月27日起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对照《关于印发〈江苏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的通知》(苏文旅规〔2023〕4号)申请,咨询方式:0512-58693079(市政务服务中心文体广旅综合窗口)、0512-58691705(市文体广旅局行业管理科)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1:3013:00-17:00办理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文体广旅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