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部引黄临县县域配套水网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中部引黄临县县域配套水网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请遵照执行,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0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中部引黄临县县域配套水网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实施意见为了做好中部引黄临县县域配套水网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工作,参照近期县域类似公益项目建设征地标准,特制定中部引黄临县县域配套水网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实施意见,一、本实施意见适用于中部引黄临县县域配套水网工程项目及附属项目范围内的占地及地表建筑物和附着物,二、征地、拆迁等地方协调工作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并依据本实施意见规定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对被征(占)用土地、拆迁房屋及其附着物所有人给予补偿,三、所属征地拆迁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按本方案规定拒不配合落实相关事宜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另行制定补充意见执行,五、本实施意见从印发之日起执行,附件:1.征地补偿标准2.企业、厂矿资源压覆,厂房拆迁及房屋、窑洞和有关大型建设施拆迁补偿办法3.拆迁附属设施、附着物补偿作价测算办法4.苗圃苗木补偿标准5.苗木移植补助标准6.各类杆线迁改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