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指南一、申请程序: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经营者填写“申报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申请表需主体盖章,向市农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二、审批程序: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由市农业农村局审批并出具公函,报市财政局审核,三、工商登记程序:已到农业主管部门备案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按照自愿的原则,可到工商部门登记,获得法人资格,四、补贴标准: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五、咨询电话:0712-5220960通讯地址:安陆市金泉南路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