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粤财法〔2015〕38号)精神和要求,我局对税务部门抽取并要求技术鉴定的2020年度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项目进行了专家评审,现将技术鉴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31日至4月7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提出,所提异议须以书面形式表达,注明异议内容和依据,附上与项目相关研发内容及过程的补充材料,并写明提出人真实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以便联系和处理,联系人:徐畅李慧子电话:88303920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737室附件:2020年度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评审结果(拟).pdf中山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