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山市城市更新局的指导及东兴片区范围内权利人的积极配合下,我镇于2021年11月28日启动中山市东凤镇东兴片区改造意愿调查工作,现根据《中山市旧村庄旧城镇全面改造实施细则》(中府〔2020〕9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旧村庄旧城镇意愿调查的通知》(中山更新发〔2021〕39号)等有关规定,将该项目具体改造意愿调查情况进行网上公示如下:一、改造意愿调查范围(见附图)二、改造意愿调查汇总表(一)中山市东凤镇东兴片区改造意愿调查成果统计表(集体土地)调查单位:中山市东凤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调查时间:2021年11月28日至2022年1月17日土地性质序号权利人土地面积(㎡)总人数同意人数同意比例备注集体土地1中山市东凤镇东兴社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全体股东)78468.821438129990.33%集体土地上盖建筑物合法权利人70559584.40%说明:根据《中山市旧村庄旧城镇全面改造实施细则》规定,改造意愿及实施方式应当取得村集体成员户代表80%以上以及集体土地上盖建筑物合法权利人80%以上签名同意,(二)中山市东凤镇东兴片区改造意愿调查成果统计表(国有土地)调查单位:中山市东凤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调查时间:2021年11月28日至2022年1月17日土地性质序号权利人类型地块数土地面积(㎡)总人数同意的权利人数建筑物面积(㎡)同意的建筑物面积(㎡)权利人同意比例建筑物面积同意比例同意的土地面积(㎡)土地面积同意比例备注国有土地1单一权利人504270736.86504430————————253283.51——2共有权利人12551399.98125112————————48098.4——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兴华路金时大厦)11229.542374640.053973.888.10%85.64%1229.5——4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兴华西路46号)1383.915131850.71650.786.67%89.19%383.9——5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兴华西路35号)1282.071311959.64898.2484.62%93.60%282.07——6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兴华西路31号)1238.721210894.52747.4583.33%83.56%238.72——7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兴华西路29号)1368.1518101363.48593.3655.56%43.52%0——8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兴华西路42号)1207.9178716.16437.9747.06%61.16%0——9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永兴街35号1栋)1345.786665.01499.775.00%75.14%0——10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永兴街35号2栋)1345.7106913.4547.3860.00%59.93%0——1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长兴街三巷4号)1451.2465614.6507.683.33%82.59%451.24——合计638325989.72————————————303967.3493.24%说明:一、“单一权利人”是指只有一个权利人,“共有权利人”是指有两个以上权利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二、根据《中山市旧村庄旧城镇全面改造实施细则》规定:1.用地为单一权利人的,属于共有的取得全体权利人同意,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80%以上的合法权利人且占总人数80%以上的合法权利人签名同意,符合改造意愿条件的地块总面积占比应当不小于80%,请于公示期间内提交相关书面意见到东凤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五、联系方式联系人:张映红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凤镇凤翔大道128号联系电话:0760-22602636六、特别声明上述改造意愿调查成果需经相关部门进行审核,中山市东凤镇人民政府2022年3月31日附件:1.中山市东凤镇东兴片区改造范围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