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工业旅游区规范与评定》(DB32/T2039—2019)标准,经各单位自主申报、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推荐和我厅综合评审,拟确定高淳陶瓷工业旅游区等21家单位为江苏省工业旅游区,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0日-11月16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附件:拟认定2023年江苏省工业旅游区名单.docx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