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相关行业商协会,相关企业: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为推动我市市场采购业务规范稳步健康发展,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申报2023年度上半年(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7日至2023年6月30日)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新型业态项目)扶持的企业,市场采购业务所属期间收汇率应当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现就2023年度上半年(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7日至2023年6月30日)收汇率标准明确如下:2023年度上半年(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7日至2023年6月30日)市场采购收汇率标准为不低于67.7%,特此通知,中山市商务局2023年11月7日(联系人:陈泽杰,电话:89892855,邮箱:chenzejie@zsboc.gov.cn)附件:1.中山市商务局关于明确2023年度上半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新型业态项目)收汇率标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