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和外贸供应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惠市商务函〔2022〕457号),惠州市商务局拟定2023年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和外贸供应链)项目使用分配方案企业名单,对企业进口增量给予政策引导和扶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0日-11月16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惠州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附件:2023年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和外贸供应链)项目使用分配方案.xlsx惠州市商务局2023年11月10日(联系人:郑雅虹电话:2233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