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农文旅”融合发展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等相关标准和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与服务质量标准评定专家委员会按照工作要求,经过申报、材料审核、初评、推荐、现场评定、专家委员会审议等程序,开展2023年广西“农文旅”融合发展乡村振兴示范区评定验收工作,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与服务质量标准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拟评定宾阳稻花香里等5家创建单位为广西“农文旅”融合发展乡村振兴示范区(具体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3年11月9日—11月15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于11月15日前邮寄或送至广西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与服务质量标准评定工作领导小组,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送达以接收日期为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南路24号,附件:2023年广西“农文旅”融合发展乡村振兴示范区拟评定单位名单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11月9日附件2023年广西“农文旅”融合发展乡村振兴示范区拟评定单位名单南宁市宾阳稻花香里“农文旅”融合发展乡村振兴示范区柳州市三江侗乡茶园“农文旅”融合发展乡村振兴示范区北海市涠洲火山蕉园“农文旅”融合发展乡村振兴示范区贵港市荷美覃塘“农文旅”融合发展乡村振兴示范区河池市南丹歌娅思谷“农文旅”融合发展乡村振兴示范区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