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1.对2023年一季度外省返乡就业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2.对外省籍首次来鄂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1000元,上述就业补贴(补助)政策不能重复享受,(二)办理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2.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3.返乡就业人员相关证明资料,4.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生证书(复印件1份)(三)办理流程1.申请,2.受理,受理单位对补贴申报资料审核通过后报人社部门复核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