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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新增企业及“个转企”后企业建立财务制度政府奖补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昆明市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3-11-09
县国投公司,县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现将《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新增企业及“个转企”后企业建立财务制度政府奖补资金使用方案》印发给你们,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4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新增企业及“个转企”后企业建立财务制度政府奖补资金使用方案为贯彻落实《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禄政发〔2022〕5号)、《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实施方案》及《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个转企”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结合禄劝市场主体倍增及“个转企”工作实际,一、专项资金来源及管理使用主体根据昆明市市场主体倍增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给禄劝的年度目标任务,新增企业建立财务制度及代理报税服务奖补资金由各乡(镇、街道)管理使用,二、专项资金拨付方式县财政局将专项资金拨付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各乡(镇、街道)工作推进情况,“个转企”市场主体奖补时限为三年,专项奖补资金仅用于为辖区新增后正常经营企业及“个转企”后企业建立财务制度及代理报税事宜,为做好全县市场主体倍增新增企业及“个转企”后企业奖补专项资金的分配、划拨、使用、监督、审计和督促检查工作,结合实际成立县市场主体倍增新增企业及“个转企”后企业奖补专项资金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及专项奖补资金使用工作的统筹协调,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对专项奖补资金的规范使用,严禁套用、挪用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专项奖补资金,县市场主体倍增新增企业及“个转企”后企业奖补专项资金使用工作领导小组要主动加强资金管理使用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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