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通过社保系统(无需自主申报待审核信息模块)自动生成2023年拟享受稳岗返还政策单位,中小微型企业按上年度(2022年)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中小微型企业实施,后期如发现严重失信企业、2022年至今有过环保处罚、僵尸企业和裁员率超过规定比例的企业将不予发放,如对公示对象或审核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来信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13日受理部门:达拉特旗就业服务中心联系地址:达旗西园路与广场路交叉口西达拉特旗就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477-2259002附件:达拉特旗2023年度第五批稳岗返还单位公示名单达拉特旗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11月9日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贯彻实施稳就业政策若干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内就工发【2023】1号)要求,我中心通过社保系统(无需自主申报待审核信息模块)自动生成2023年拟享受稳岗返还政策单位,中小微型企业按上年度(2022年)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中小微型企业实施,后期如发现严重失信企业、2022年至今有过环保处罚、僵尸企业和裁员率超过规定比例的企业将不予发放,如对公示对象或审核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来信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公示时间: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13日受理部门:达拉特旗就业服务中心联系地址:达旗西园路与广场路交叉口西达拉特旗就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477-2259002附件:达拉特旗2023年度第五批稳岗返还单位公示名单达拉特旗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