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潮安区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农通〔2023〕52号),我局组织各镇(场)动员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经汇总审核,现将潮安区2023年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资金分配表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0日起至2023年11月16日止,共7天,请广大群众监督,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投诉举报电话:0768-2290398地址:潮州市湘桥区永安路31号附件:潮安区2023年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资金分配计划表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9日附件:附件:2023年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资金分配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