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你委《关于恳请批复新干工业园区和奉新工业园区扩区调区的请示》(赣发改开发区〔2023〕757号)收悉,现函复如下:一、同意新干工业园区扩区调区和奉新工业园区调区,二、新干工业园区批准面积从1189.85公顷调整为1438.61公顷,其中扩区面积462.55公顷,调出面积213.79公顷,奉新工业园区批准面积从1492.49公顷调整为1455.97公顷,其中调入面积303.90公顷,调出面积340.42公顷,三、新干工业园区和奉新工业园区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和省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以及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着力推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前提下进行建设,统筹推进城市和开发区规划、建设、治理,五、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加强对新干工业园区和奉新工业园区的指导服务和跟踪问效,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