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开展省级稳外贸资金(跨境电商方向)(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佛商务电商函〔2023〕6号)要求,我局开展了省级稳外贸资金(跨境电商方向)(第一批)的相关评审工作,本次资金扶持项目经过企业自主申报、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组评审等程序,拟定省级稳外贸资金(跨境电商方向)(第一批)评审结果,现将《省级稳外贸资金(跨境电商方向)(第一批)扶持情况公示名单》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在公示期内未收到书面异议函的视为无异议,公示时间:2023年11月9日至11月11日电话:0757-83387382电子邮箱:swj_litl@fscom.foshan.gov.cn附件:省级稳外贸资金(跨境电商方向)(第一批)扶持情况公示名单佛山市商务局2023年11月9日附件:1.佛山市商务局关于省级稳外贸资金(跨境电商方向)(第一批)评审结果公示的通知.pdf2.附件:省级稳外贸资金(跨境电商方向)(第一批)扶持情况公示名单.pdf。